3月1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从3月17日起,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额度多少?如何提取?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为:
1、提取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2、提取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且12个月内未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商业贷款。
提取金额为:不超过申请时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因增设电梯该职工分摊的实际费用。
提取时效为:自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以内一次性提取。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为:
1、提取人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2、提取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12个月内未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商业贷款。
提取金额为:不超过申请时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个人分摊的实际费用。
提取时效为:主管部门审定个人分摊费用后,1年以内一次性提取。
来源/摄图网(已获授权)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银行卡(需提取配偶的提供结婚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含资金概算及每户分摊费用等内容);
4、电梯使用登记证;
5、支付增设电梯费用的相关票据。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银行卡(需提取配偶的提供结婚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4、主管部门审定的个人分摊费用明细及实际出资证明原件(付款发票或收据)。
来源:攀枝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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