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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盛集团股东增持后放利好醉翁之意何在miowp3wc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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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盛集团:股东增持后放利好


    醉翁之意何在?


3月13日,亚盛集团(600108)发布对外投资公告,公司以货币资金3000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鱼儿红矿业,拟对公司所属分公司鱼儿红牧场境内的钨、铁、金3银、铅、锌、煤等矿产资源进行先期开发。发布公告的当天,公司股价即以涨停报收,结合近期公司的种种事端,引发市场诸多猜想。“5+1战略”后突然涉矿根据1987年12月出具的详细普查地质报告,该矿区位于甘肃省肃北蒙古自治县鱼儿红牧场西南13公里,拥有C+D级三氧化钨22.42万吨;伴生氧化铍7468吨、铋3514吨、锡5194吨、银262吨。公告表示,公司目前尚需取得矿产资源探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公司工作人员告诉,上述许可证的取得需经有关部门审批,如不能获得批准,则不能正常经营。公司曾以农业、化工为主业,兼营印染和贸易。经过2009年和2010年分别同大股东甘肃农垦总公司及二股东亚盛盐化公司(甘肃农垦全资子公司)的两次资产置换,目前已将资产聚焦于大农业领域,其中土地资源是公司最具特色的资源。资料显示,公司现有土地342万亩,其中耕地47.52万亩,宜农未利用地48.16万亩,牧草地184.90万亩,天然牧草地、灌木林地0.64万亩,冰川5.00万亩,其他用地55.71万亩。此外,公司依托资源优势,在主营农业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六大产业,即“5+1”战略,分别为:啤酒花、马铃薯、苜蓿草、制种业、有机果蔬产业,以及现代农业节水灌溉。公司丰厚的土地资源及明晰的战略定位赢得了不少市场人士的“钦慕”,多家机构曾在公司转型“农业股”、聚焦现代农业发展之后,对公司的前景寄予乐观期望。仓促的对外投资公告?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同比增长12.1%,净利润同比增长73.87%,可见公司“聚焦农业”的战略转型已初见成效。那么公司为何要在此时,又心有旁骛地突然涉矿呢?对此,公司给出的解释是:“公司计划通过矿产资源的开采,获取利润回报来更好的反哺现代农业开发,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开拓矿业投资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在公司的这份《对外投资公告》中,我们发现该矿区勘测出的各矿产资源蕴藏量,均来自于1987年的普查地质报告。然而从1987年至今已过去25年的时间。业内人士指出,随着勘测手段的发展,勘测结果可能与25年之前大相径庭。然而,我们即未见公司对该矿区进行第二次地质普查,又未见公司对该矿区所蕴藏矿产资源的经济评估数据。未有一个理性的经济评估数据,公司对计划通过矿产资源开采,获取利润回报来更好的反哺现代农业开发”又从何谈起呢?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然而亚盛集团在未做好充分调查之前就披露此对外投资公告,我们虽不能判定公司就此违反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但可以肯定的是公司这份《对外投资公告,披露地太过仓促。另一个值得玩味的现象是,近期A股市场突然有诸多企业宣布涉矿,投资大师巴菲特更是以1.5亿美元投资韩国一家矿企,瞄准钨矿开发。2月29日巴菲特的新闻刚出,3月13日公司就紧随投资大师的脚步“涉足钨矿”,公司究竟是有货真价实的钨矿资源呢?还是借机炒作,以炙手可热的“钨矿概念”抬高公司股价呢?一石二鸟的游戏?除了披露内容有颇多瑕疵外,公司的披露时间也颇为耐人寻味。熟悉亚盛集团的人都知道,早在2010年12月10日,亚盛集团与公司第二大股东亚盛盐化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时,就已将亚盛盐化工司拥有的一宗土地(246万亩)及所属甘肃省鱼儿红牧场农业类相关资产(含负债),合计6.38亿元收入囊中。可见公司与鱼儿红牧场的“渊源”由来已久。曾经就有分析人士认为,从经营情况看,鱼儿红牧场的盈利能力并不强,未来对公司的利润贡献也相对有限,鱼儿红牧场的其他资源可能注入上市公司这或许才是真正的目的。然而对于这一猜测,公司直到一年多后的今天才给出明确回应。为何迟迟一年之后,公司才公布此重大利好呢?细心的投资者发现,在公布此次对外投资公告之前,公司曾于2月16日发布大股东的增持公告。在2011年12月16日-2012年2月15日期间,农垦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54.9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截至2012


    年2


    月15


    日,农垦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1334.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4%,农垦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0786.17万股,占总股本的29.24%。农垦集团将继续实施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了解到,从2月16日公司公布大股东增持至3月13日公布“涉矿”的重大利好,公司股价一路飙升,从5.16元上涨至6.36元,涨幅高达23.26%,其中公布“涉矿”公告的当天,公司股价就以涨停报收。大股东借此利好,通过本次增持行为所获得的浮盈就高达2105.92万元。证监会曾于2008年发出《通知》,首次明确在年报披露前30日内和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深沪两交易所也要求:上市公司不得在报告期内发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买卖公司股票,或发生其他涉嫌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任何重大事项公布期的时间窗口内,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内幕信息知情人都不应进行有关公司的股票交易。公司在增持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便公布重大利好,这一行为确实欠妥。除了借此获利外,另一个合理的解释,就是公司及大股东希望通过公布利好来抬高股价以保住增发。2011年9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将增发价调整为不低于5.48元/股,向特定投资者增发不超过2.1亿股(原不低于6.5元/股定增不超过1.77亿股),募资不超过11.5亿元,投入高效农业节水滴灌工程、滴灌设备生产、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建设项目。2011年12月,此定向增发方案获得证监会核准。虽然公司已将增发价调低,但此后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仍然“不给力”,今年1月曾跌至4.19元。因此,公司大股东一方面出手增持,另一方面又于3月公布“涉矿”的重大利好,以此使股价回到增发价之上。截止3月23日,公司股价收于6.22元。目前据公司拿到证监会的获准增发批文已过去快4个月,但增发仍只能“纸上谈兵”,我们不得不对增发的前景表示出忧虑。而至于为何公司要在此时间点上公布“涉矿”的重大利好,其醉翁之意何在,恐怕也只有公司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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