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洋县法院民二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主审法官巧妙利用支付宝大数据,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当庭查询并扣留了被告住房公积金元,使案件最终调解结案。年3月,被告李某因资金周转向原告王某借款元,并出具借条一张,承诺一年内还款。但借款到期后,被告李某未予偿还;原告王某遂起诉至人民法院。5月6日,洋县法院民二庭传唤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主审法官在庭审调查中得知,被告李某系我县某企业在职职工,法官遂要求李某提供财产线索。但经调查,被告因他案每月工资被扣留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在无其他财产线索的情况下,主审法官进而要求被告提供住房公积金情况。李某得知法官要求提供公积金情况,神态慌张赶紧解释称,其住房公积金之前已经支取,账户里面并没有余额。面对这种情况,如采取常规立案、查询、保全程序,本案无法当场结案且诉讼周期增长;且更为严重的是,在被告住房公积金金额无法当庭确定的情况下,法院如不及时作出扣留措施,当事人会在庭审后利用时间差套取公积金余款,从而造成本案债权无法保证执行到位。在此情形下,主审法官灵机一动,要求被告掏出手机,被告不知用意遂极不情愿地掏出手机交给法官,主审法官迅速打开支付宝“城市服务”功能中公积金查询窗口,并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调取了被告住房公积金帐户。经查询,被告住房公积金帐户有存款元余元。真相大白,被告李某露出尴尬面容,当庭低下了头。鉴于情况紧急无法采取书面保全,主审法官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当即先行口头裁定,当庭裁定扣留李某住房公积金存款元,并要求被告在口头裁定下发后不得自行支取。同时,法官遂要求书记员将口头裁定内容记入笔录,原、被告双方签字确认。面对公积金存款被当庭“活活”扣留,被告遂放下姿态答应与原告调解。经调解,被告同意在调解书签收后从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先履行元,其余借款限期履行。至此,该案当庭调解结案。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科技给生活带来了便利,也给司法带来了新的探索领域。洋县法院民二庭法官巧妙运用支付宝的大数据功能,通过人脸识别,快速查询并扣留被告住房公积金帐户,使传统司法与新型互联网和大数据完美结合,从而提高司法效率,充分保障了权利人的合法债权得以实现。
来源:洋县人民法院
洋县本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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