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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quot十二条quot促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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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江潇记者王代强)10月1日起,攀枝花市正式执行日前出台的《攀枝花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健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鼓励居民住房消费、优化房地产市场发展等12条措施,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增添动力。

按照《意见》,攀枝花市将开展“农民公积金业务”,本市农民凭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缴存满6个月即可享受城镇缴存职工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待遇。在攀枝花市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方米及以下,不含二手房)购房者,包括外来购房户和本地购房户,给予购房总额5%的购房补贴,每套房屋最高不超过元。但因棚改*策优惠远高于此*策,棚改购房户不再重复享受此*策。同时,对在攀枝花市购买全装修普通商品住房(平方米及以下,不含二手房)的购房者,再给予购房总额0.5%的购房补贴。

《意见》明确了发展康养地产的鼓励*策。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在不改变规划条件的前提下,经住建部门批准,允许房地产企业根据市场需求适当调整套型结构。攀枝花市还将出台康养地产规划指标的相关鼓励*策,引导房地产企业开发适合康养人群需求的小户型、全装修房屋,在项目内配套与康养相关的生活、服务设施。对房地产企业自行配套或引进知名康养企业发展康养产业的项目,*府按该项目康养产业设施建筑面积城市基础配套费的10%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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